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特征,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偉大實踐的組成部分。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以國家的根本大法形式確認人民當家作主,正是為了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確保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當今世界正在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正處于關鍵時期,國家治理面臨復雜多變形勢。越是接近目標,越是形勢復雜,越是任務艱巨,越要發揮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政治優勢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制度優勢。我們必須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堅持和完善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下更大功夫。
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的生命。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就沒有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我們必須堅持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
要擴大人民民主,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拓寬民主渠道,從各層次各領域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國家各項工作都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傾聽人民呼聲,回應人民期待,不斷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凝聚起最廣大人民智慧和力量。
我們要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健全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
20世紀末期,有國外學者曾預言,西式民主制度是“人類政府的最后形式”,今天看來,這個觀點不值一駁。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風景這邊獨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煥發出強大生命力。我國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及其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這一切都離不開人民當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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