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針對假冒偽劣口罩的查處情況,請問制售假冒偽劣口罩都有哪些違法行為?如果消費者遇到的話應該怎樣舉報?
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等違法行為,特別是在當前疫情情況下害人害己,市場監管部門要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從目前廣大消費者投訴舉報和我們查處的案件情況看,主要有這么幾種情況。一是生產出來的口罩不符合國家標準。生產出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口罩,佩戴后可能還會有傳染風險,這是肯定不行的。二是制售“三無”,無生產日期、無廠名廠址、無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的口罩,這樣的口罩也是不合格口罩。三是弄虛作假,搞一些“早產”的口罩,虛標口罩生產日期,有些案例發生以后也被媒體披露了。四是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注冊商標進行銷售的。這些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只要發現一起就堅決打擊一起。
第二個問題,消費者遇到了此類問題怎么辦。在2月7日我們聯合公安等有關部門下發的緊急通知中已經要求相關部門,每個部門都要設立自己的熱線電話,接受消費者的投訴。就市場監管部門來講,我們有12315熱線電話,消費者也可以通過登錄12315平臺進行投訴。對于制售假冒偽劣口罩的違法行為,我們根據投訴、舉報以及輿情,主動地查找線索,這里面也有在座各位媒體記者的功勞,你們發現了問題,及時地披露,我們根據這些線索進行查處。比如1月25日,根據輿情線索,浙江義烏市市場監管局查獲涉嫌不合格“清輕”牌一次性口罩70箱,無標識口罩11箱,經深入調查,涉案單位義烏市華昂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購進該批口罩21余萬只。經浙江省輕工業品質量檢驗研究院檢測,涉案口罩為不合格產品。因貨值巨大,涉嫌犯罪,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在這次疫情中,我們指導各地,凡是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追究其刑事責任。還有各方聯動嚴懲,2月4日江蘇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聯合公安機關查獲涉嫌不合格口罩生產加工和儲存窩點7個,查獲經檢測為不合格產品的各種材質口罩146萬只、包裝袋1.9萬只、合格證10.2萬張。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加工口罩,通過網店以及微信朋友圈銷售。截至案發共制售偽劣口罩730萬只,這個案件涉案金額高達1540萬元,我們已經移交公安機關調查,其中10名涉案當事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2名已經被逮捕。
02
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已經發生4天了,請問目前被困人員搜救和事故責任調查最新的進展如何?
經過現場112小時不間斷的施救,截至12日11時4分,泉州欣佳酒店坍塌事故現場搜救出第71名被困者(無生命體征),搜救工作基本結束,事故共造成29人死亡。初步調查情況顯示,這是一起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這個酒店違法建設,多次違規改建,暴露出地方有關方面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不落實,長期造成安全風險隱患的漏洞和盲區。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批示要求,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有關規定,國務院決定成立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調查組,并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迅速查明原因,嚴格依法依規追究事故責任人相關責任,包括法律責任。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應急管理部專門印發通知,專門召開全國視頻會,對當前涉疫場所和復工復產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具體部署,全國立即開展特別是隔離觀察場所建筑安全風險和隱患排查,切實加強定點醫院等涉疫場所的安全防范。壓實各方面安全生產責任,特別是企業的主體責任,保證復工復產安全的各種措施落實到位,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這起事故再次提醒我們,越是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安全生產的紅線、底線不能有絲毫松動,必須狠抓各項安全責任措施落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以保安全更好服務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服務疫情防控大局。
03
疫情防控期間藥物質量是否有專門監管?藥物使用過程中有沒有出現不良反應?
這個問題確實很重要,也是藥監部門履職盡責、加強質量監管、保證用藥安全的中心工作。我想和大家分享幾組數據,大家就不難看出、分析出目前疫情防控藥品質量的總體狀況。
第一組數據,國家藥監局針對此次疫情防控專門部署開展了疫情防控用藥專項產品抽檢的數據。截至3月11日,全國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共組織抽檢疫情防控用藥4433個批次,因為需要技術專門進行檢驗,截至昨天,已完成了其中的2532個批次檢驗,總體合格率達到99.88%,對個別不合格批次產品已經及時采取了風險控制措施,并依法進行處置。
第二組數據,國家藥監局每年都要部署開展正常的年度藥品抽檢工作,簡稱“國抽”。截至3月11日,根據國家藥品抽檢信息系統收錄的數據統計顯示,全國已經完成了樣品抽檢4523個批次,其中有一個專項正好和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關,叫做“抗病毒中成藥專項品種抽驗”,已經完成了258個批次的檢驗,目前檢出結果全部都符合規定。
第三組數據,是對產品應用以后的不良反應監測整體情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國在用的藥品,不管是國產的、還是進口的藥品,都在進行實時不良反應監測,我們有全國的監測系統,這次特別針對新冠肺炎診療方案中推薦的產品都進行了專項部署和重點監測,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組織專家實時監測、及時分析,每周進行綜合分析評價。截至目前,監測系統尚未收到新冠肺炎治療藥品不良反應的群體事件的報告,也沒有發生明顯的藥品不良反應的風險信號。
國家藥品監管部門也在組織全國的藥監系統對藥品生產企業和相關經營企業進行大范圍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查處。同時,國家藥監局專門派出督導組對重點省份,包括北京、河北、河南、江蘇等多省市進行生產經營企業的督導檢查,切實督促這些企業能夠依法依規按照生產管理規范和相關技術要求進行生產,保障藥品質量。
綜上所述,通過相關數據分析,還有相關監督檢查和督導情況,不難看出,目前全國疫情防控藥品的質量安全總體狀況良好,質量是有保障的。
04
針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中所推薦的中藥品種,國家藥監局將如何加強質量監管?
這次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中醫藥特別是中藥發揮了巨大的作用。關于如何加強這方面的質量監管,我想從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角度,我們主要做了幾項工作。
一是緊緊圍繞依法強化藥品質量監管、切實保障中藥產品質量安全這個中心,全國藥品監管系統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用藥、包括中藥相關質量監管工作。首先,我們有針對性地強化藥品質量監管,特別是針對中藥,圍繞陸續出臺的各版《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診療方案》中推薦的中藥品種,這里還有一些是中藥注射劑,針對這些重點品種,特別是針對這些生產企業,也包括相關的經營企業,我們是分級分類、精準施策,全面加強監督檢查和質量監管。
二是組織全國藥品監管部門,特別是有中藥企業的省份,(其實大部分省市都有中藥生產企業,全國具有藥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幾千家,包括中藥飲片的也有幾千家),我們專門安排了相關省局部署了專項檢查,都按照國家藥監局的要求進行了多批次、多層次、分重點、有針對性的檢查,保證質量安全。
剛才我回答另外一位記者朋友問題時,也提到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手段就是加強相關的中藥品種的抽檢,我們專門部署了專項抽檢,也有每年正常開展的國家抽檢,這里面專門收載抗病毒的中成藥258批次抽檢,目前全部檢驗合格。
三是不良反應監測。不良反應,實際上是正常的,一個藥品有治療作用也有副作用或者叫做不良反應,但是據我們專項部署的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來看,截至目前,尚未發現相關的中藥品種產生嚴重群體性不良反應事件,也尚未接到或者監測到需要關注的嚴重不良反應風險信號。可以說,疫情防控開始到現在,在全國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加強監管、檢查、抽檢和不良反應監測的基礎上來看,中成藥整體質量狀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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