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為什么要積極發展基層民主?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積極發展基層民主。”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廣大人民群眾最直接的政治參與主要在基層,最直觀的當家作主感受也主要在基層,發展基層民主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題中之義。這一重要部署,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必然要求。
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創造性構建了以村民自治制度、居民自治制度等為主要內容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成為我國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基層民主的建立和發展,實現了基層群眾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保障了基層群眾廣泛、直接、有效行使民主權利,彰顯了人民當家作主的廣泛性、真實性、有效性,成為確保我國社會長期和諧穩定的重要政治基礎和制度保障。
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有利于提高城鄉社區治理水平。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不斷加強城鄉基層組織建設,著力構建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形成了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有效推進了城鄉社區治理。廣大城鄉居民通過民主選舉產生村(居)民委員會成員,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民主協商,通過村(居)民會議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社區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行民主決策,通過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等實行民主管理,由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社區)事務和村(居)務公開制度的落實進行民主監督,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取得了明顯成效。繼續加強這方面工作,不斷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是提高城鄉社區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
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有利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積極發展基層民主,必須進一步拓展便利廣大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民主渠道,使群眾的訴求表達更加充分、更加順暢、更加直接、更加有效,更有利于實行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這些年來,各地積極推進基層民主創新,從村(居)民議事會、村(居)民論壇、民主懇談會、民主聽證會到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合進社區,從“小院議事廳”到“板凳民主”,從線下“圓桌會”到線上“議事群”,不斷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為基層民主發展注入了新的動力和活力。拓寬基層各類群體有序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必須進一步完善辦事公開制度,實行更加廣泛的村(居)務公開,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健全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有利于促進企事業單位發展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我國企事業單位普遍建立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以廠務公開制度、職工董事制度、職工監事制度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職工群眾最了解所在單位、對本單位最有感情,在本單位重大決策特別是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項上,通過領導接待日、領導信箱、勞動關系協調懇談會等方式直接聽取職工群眾訴求,通過民主管理制度讓職工群眾充分表達意見建議、積極獻計獻策、有序參與決策,有利于企事業單位科學決策,有利于促進企事業單位自身發展和維護職工合法利益。
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把發展基層民主作為重要的基礎性工程加以推進。人民群眾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素質的鍛煉、民主實踐的操作,大都是在基層產生、發展并得到檢驗的。積極發展基層民主,必須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不斷拓展基層民主渠道,不斷創新基層民主方式,不斷增強基層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能力,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貫穿基層治理的全過程各方面,推動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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