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保障怎么完善
“好心人”救人免責、鼓勵為“好心人”作證、被救助人誣陷敲詐或被刑拘……2011年11月28日,深圳發布了《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這部被稱為全國首部為善意助人者提供保護的法規,成為從制度層面推動道德風氣提升的一種嘗試。
一提到“道德”,人們往往想到的是循循善誘的教化、春風化雨的熏陶,好像并不需要借助外在的強制力量。然而,“善良是美好的,也是脆弱的”。現實生活當中,如果缺乏強有力的制度規范維護道德行為、懲戒失德行為,人們的行善愿望就可能被遏制、甚至逆轉,就可能導致好人“流血又流淚、傷身又傷心”的現象。
人們常說,“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這也說明,在抑惡揚善上,道德與制度、與法律是根本一致的。提升社會道德風氣,既要靠良知、靠教育,也要靠制度來“保駕護航”。通過完善法制、強化監督、懲治敗德等一系列制度手段發出強烈信號,讓善者無后憂、讓惡者不敢惡。
定底線,明規則。一些人言行舉止越過道德底線,喪失最基本的榮辱感,人們對此反映最為強烈、深惡痛絕。道德管不了的,必須依靠強有力的制度來管。應完善健全相關法律法規,明確宣示任何失德行為都將產生不利后果,尤其是觸及制度“紅線”的嚴重行為,必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加強道德立法,推動一些基本的道德規范上升為法律規范,對言行越過底線的人給予規約和制裁。
彰善舉,懲惡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人們最樸素的道德信條。但現實中,卻往往出現好人吃虧、壞人得利的情況。應完善相關政策制度,對模范道德行為給予獎勵保護,為好人化解道德風險,使其權益得到法律保護。目前,我國已有29個省區市相繼制定了對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的政策措施。同時,應建立對失德違法行為的懲戒機制,形成震懾失德者的強大力量。
強監管,抓執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力。必須下決心狠抓執行力,切實維護司法的公平和公正,扶正祛邪、懲惡揚善,使行善者不必畏首畏尾,讓失德者時時誠惶誠恐,推動形成健康的道德環境。
政策傳真
深圳《公民救助行為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主要內容
舉證規則。被救助人主張遭遇的人身傷害是救助人造成,要求救助人承擔賠償責任的,應當提供證據證明。
鼓勵作證。因救助行為被起訴的,司法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為其提供法律咨詢;為救助人作證的證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應予以物質獎勵。
懲戒措施。被救助人明知其提出的主張沒有事實依據或者隱瞞歪曲事實真相,要求救助人承擔責任的,有關機關可以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公開賠禮道歉;涉嫌詐騙的,由公安機關予以罰款或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百姓心聲
●生活中并不缺乏溫暖與善意,只要我們用心汲取,終將匯成改變你我的溫暖洪流。
●有法律制度做后盾,道德才有攀登更高山峰的信心和力量。
●只有保護好見義勇為者,見死不救者才會越來越少。
●每一次“痛心”與“焦慮”的背后,恰恰說明,如潮的向善之心從未泯滅和走遠。
誠信體系怎么建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誠實守信是公民道德的基石,是對每個人最起碼的道德要求,同時也是一種經濟道德、社會公德。“誠招天下客,譽從信中來”,誠信是市場經濟的本質屬性,是企業寶貴的無形資產。誠信也是社會和諧的紐帶,如果不能在公民中普遍地培育起誠信意識,人與人就難以融洽相處,整個社會就難以安定有序。
然而,在當前我國經濟加速轉型、社會深刻變革的過程中,由于一些人誠信意識淡薄、信用監督機制不健全、失信成本過低等原因,誠信缺失問題仍相當突出,商業欺詐、制假售假、虛報冒領、學術不端等現象屢禁不止。失信行為像“沙塵暴”一樣吞噬著信用的“綠洲”,建立社會誠信體系,已成為道德建設刻不容緩的重大任務。
誠信體系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從教育引導、輿論監督、法律懲戒等多方面入手。在全社會大力倡導誠信為本、操守為重,加強誠信法制建設,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當前,要以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為重點,以建立和完善相關法律制度為保障,加快建立我國現代社會誠信體系的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而其中至關重要的,是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
所謂征信,就是依法采集個人和企業的信用信息,為每個人和企業建立一個永久相伴的信用檔案。有人形象地把它稱為“信用身份證”。如果發生了失信行為,“信用身份證”將被抹上灰色的一筆,以后在申請貸款、求職、進行商業合作時,將面臨更加謹慎和挑剔的目光,甚至被拒之門外。可以說,征信系統就是一個“緊箍咒”,能有效約束個人和企業信用行為,推動形成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以1860年美國紐約布魯克林成立第一家信用局為標志,西方發達國家建立信用制度已有150多年的歷史,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征信系統和信用體系。我國的征信系統建設是從信貸信用征信起步的。中國人民銀行1997年開始籌建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2003年國務院賦予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征信業,推動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職責。截至2011年年底,已為1800多萬戶企業和約8億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檔案。
但總體來看,我國的征信系統建設還不成熟,滯后于經濟社會發展需求。2011年10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對“十二五”期間征信系統建設作出部署。要求抓緊制定《征信管理條例》,以社會成員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為重點,建設覆蓋全社會的征信系統。
按照這一部署,征信系統建設將進一步加快步伐。有關行業、部門和地方將依法依規有效采集個人、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信用信息,并加快信息整合,形成統一平臺。在此基礎上,推動信用信息在全國范圍的互聯互通,充分發揮信用信息對失信行為的監督和約束作用。
專家點評
誠實守信是良好道德的基礎
羅國杰(中國倫理學會名譽會長):誠實守信是社會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是傳統美德和革命傳統的要求,是建立市場經濟秩序的基石,是一切職業道德的立足點。誠實守信建設,迫切需要建立一套誠信機制、誠信體系、誠信檔案,加強誠信教育。
政策傳真
“十二五”時期我國社會征信系統建設主要任務
1.加快征信立法和制度建設,建立異議處理、投訴辦理和侵權責任追究制度。
2.推進行業、部門和地方信用建設,對失信行為進行協同監管。
3.建設覆蓋全國的征信系統,充分發揮信用資訊對失信行為的監督和約束作用。
4.加強監管,完善信用服務市場體系。
5.加強政務誠信建設,不斷提升政府部門公信力。
6.培養社會誠信意識,加強誠信教育和信用文化知識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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