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我們每個黨員在入黨宣誓時,都有這樣一句誓詞。
那么,由誰來對黨員遵守黨的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呢?答案就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也就是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包括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
黨章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由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與同級黨的委員會相同。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黨的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那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任務是什么呢?僅僅對黨員遵守黨的紀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嗎?當然不是!
黨章第四十六條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主要有三大任務、六項經常性工作。
三大任務: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六項經常性工作:經常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對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履行職責、行使權力進行監督,受理處置黨員群眾檢舉舉報,開展談話提醒、約談函詢;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進行問責或提出責任追究的建議;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所以說,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的執紀機關、監督機關,也是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和對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的職能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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